今天我想以华语来发表文章
因为有些情绪用英文很难表达 因为本身英文不大好
这几天的报章 头条都是关于一个人
因为一件事 让大马有留意新闻的 都会认识他
他不过只是一个普通人 可是却无故坠楼身亡
坠楼身亡可能并不可疑
可疑的是 坠楼身亡的地方 却是我们国家反贪污局的大厦
这是可笑的事么?
这部门应该是为我国除掉那些涉及贪污的人和集团 保障我国的人民
却反倒成为了 现在大家口中的凶案现场
他被称是被请去协助调查 人是走着进去的
却不能走着出来 这是为什么呢?
他是一个年轻有为的年轻人 原定于在事发后的第二天
和未婚妻到婚姻注册局登记注册 也将在八个月后荣升为新任爸爸
为何会被说成跳楼自杀?
是官员们说错了?还是我们听错了?
这样的解释 可能连小学生都不能唬弄过去吧
他 只是一位州议员的助理 却被邀请回去协助调查涉及几千元的疑案
协助调查没有问题 这是我国每位人民的责任 但却是在不合理的时间
调查完毕 贪污局人员也很好人 ''收留''他 让他在那休息
因为调查是超过了晚上休息的时间
这样本就是不合理了 贪污局并不是普通地方 不应该是闲人免进的?
更不能让外人随意逛的么? 却能让人在那要求休息 是对的么?
在那进出 都需要有通行证的
他进出 就算没有到外头 不也是需要官员''陪同''么?
这种种的疑问 得到的解答是 他跳楼自杀 然后 就交给警方调查
他们为什么能那么肯定 他是跳楼自杀的呢? 而不是被杀呢?
难道是第六感? 还是直觉?
那他为何要自杀呢? 因为压力? 害怕? 还是根本不是呢?
警方说 60%的调查工作已完成 哪有任何进展么? 还是在等人民不再追究呢?
法律还有效率么?
几千元的疑案 官员们都那么重视了 大费周章请来了这个那个来协助调查
那涉及几亿 几十万的贪污疑案 可不邀请几千人来协助调查?
出了人命 还能那么草率的下结论
那人命价值何在呢?这就是所谓的草管人命么?
这事件瓦解了人民对国家执政者的信心 人心惶惶 人民到底还安全么?
这片是安全的土地么? 官员口中的无可奉告 是推卸 是逃避么?
我们难道没有权力知道事实的真相么?
他走了 留下了至亲至爱的家人 留下了深爱的终身伴侣 留下了还未出生的宝宝
这是他应得的么? 他犯了错么?
公道何在呢? 难道没有人应该为这件事负责任么?
为什么无辜的要死?
贪污的 中饱私囊的却能舒舒服服的享受生活?
若你们的舒服 享受 是建立在人民的痛苦上 那人民呢? 就应该默默承受这一切么?
我们要求的是公平的审讯 我们要求的是公开的调查 很难么?
这不单止是第一次 证人或疑犯 无故身亡 这样对么?
人犯错了 不是应该交由法律去制裁么?
为什么可以有私法去制裁呢?不该是经过法院审讯么?
还是我的法律概念错了? 做错事的 为什么能纵容包庇呢?
包庇没有效率的执政人员 能让国家改善? 能迈向2020宏愿么?
还是那只是个梦 一个美梦?
这不会是一个结束 他不会枉死
公道自在人心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不是你们能只手遮天 就能蒙过的
有句话说的对
这件事不会是国政票房的毒药 而是国政票房的原子弹
可能真的能平息众怒 但要抹掉这件丑闻 是不可能的
现在可能才是真正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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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本人立场 如有雷同 纯属巧合 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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